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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意味着什么?
来源:新华网2018-01-18 0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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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土地改革的思路,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媒体做出了最新的两个表述:

1、中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2、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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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意味着什么?

  回顾中国房地产20年发展历史,其实就是国有土地发展历史。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很明确提到了“多主体供给”的内容,类似多主体供给也会在土地供应上得到体现。

  从土地市场的用地来源看,主要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也是一种土地的所有权。

  此次,姜大明就向媒体透露,中国将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态称:

  此番表述更多的是对此前探索的肯定,可能意味着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

  国土部此次表述,或是说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目前阶段,只有租赁市场才有机会,其他领域不太可能一次性放开,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将成为这一政策的主要着力点。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也持相似观点:

  不仅国家能够供应土地,农村集体也可以是土地的供给者。尤其现在咱们提倡租购并举、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应当利用起来。

预计城市租赁市场受影响最大

  在专家看来,“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其实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非开发类的相关企业、个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资公司等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其中,国有企业用地的开发备受关注。

?严跃进:

  过去很少被提及用于住宅用地的国有企业工业用地,当前也需要积极转性。

  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场有限的情况下,会积极盘活此类存量土地,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的“四元产品线”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应。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其中,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商品房住宅市场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

  未来非房地产企业开发集体土地的政策将会加速试点。

 

13城展开试点,租金有望下降?

 

  据悉,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1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在试点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根据部署,北京市计划于2017年-2021年的五年内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1000公顷集体土地,大约可建设30-40万套出租房,相当于未来5年,给北京增加10-15%的租赁房源。张大伟就认为,此举将有效缓解区域租赁市场供需平衡,住房租金也会下调。

 

我国宅基地将探索“三权分置”

 

  姜大明此次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处于供给端的重要位置。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全系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用来炒作投机”,强化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制定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努力稳定社会预期。

 

这次房价会下降吗?

 

  过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很多年了,宅基地的改革应该会更加谨慎。这次国土部部长讲话中的用词说“研究制定”和“探索”,说明这只是刚刚开始,未来还要进一步试点,将来推开也是有限范围内,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会有市场预期那么大。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与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另外,还需要注意这里是指权属不变、符合规划,这是土地出让的前提。

  有专家表示,现阶段不要指望着靠这个政策降房价,增加的是市场的租赁房,而不是可供买卖的商品房。(编辑:杨胡贤哲,综编自新华视点、人民网、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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