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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环保督察组要有多大胆气
环境监督需要带着纪检才能“壮胆”?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邓海建2017-04-19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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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上午,环保部山东省济南市督查组在对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常检查执法时受阻,并被非法扣留。“拒绝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同时立即将大门紧锁,不允许检查人员离开,扣留执法人员超一小时……”目前当地公安及环保部门正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督察组对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内燃煤手烧炉未列入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车间内噪声比较大,地面粉尘较重。
 
    这些一目了然的严重问题,竟然非要等到环保督察组才能“发现”,这本身就是则意味深长的寓言。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涉事企业竟然如此“暴脾气”,在环保紧箍咒三令五申的语境下,难免让人联想两个问题:第一,环境违法的底气是谁惯出来的?如果“从小”就严格要求,怎会在明晃晃的疑似违法现象面前如此荒唐凶悍?第二,国家督察组尚且遭遇如此“礼遇”,地方环保执法部门会遭遇怎样的“嘴脸”?又或者说,如果是无权无势的市民举报,还会在地方执法语境下激起一丝涟漪吗?
 
    一轮接一轮的督察检查,一轮接一轮的违规违法。4月8日至15日,环保部督察组共发现“散乱污”违法企业259个。短短一周时间,沉下身子就能揪出数百个违法企业,公众难免想问一声:《环保法》也长牙齿了,环保投入也没欠账,怎么基层粗放而低级的违法乱象竟然需要国家级的督察才能“火眼金睛”呢?基层环境执法生态究竟是个怎样的真相、违法企业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环保执法中究竟养成了怎样的脾性……
 
    “扣留执法人员超一小时”之所以说是恶例,是因为此事就发生在环境治理刮骨疗伤之下,且是地方企业直接对抗国家级督察的恶劣行为。如果环保执法需要带着公安才能执行,如果环境监督需要带着纪检才能“壮胆”,那么,环保部门的行政构架又有什么意义呢?督察组的委屈,说穿了不过是心照不宣的一个事实。作恶企业固然“不作不死”,但舆论更当反思的是:环保执法为何“弱势”至此?
 
    2017年是“大气十条”收官之年。来自环保部的数据称:中国特色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此前已督察16个省份,问责6400多人,今年将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国家级环保执法越是硕果累累、发现的问题越是粗放低级,越是叫人感慨良多,越是值得反思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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